注意!區域通關一體化模式取消
專欄:企業新聞
發布日期: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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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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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有關文件,這是否意味著,報關通關模式將有重大改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38號關于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的公告根據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整體工作安排,海關總署決定調整有關業務模式?,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海關不再受理相關業務。二、在啟用公路艙單的基礎上,跨境快速通關改革適用范圍擴大至廣東省內各直屬海關。叁、進出境運輸方式...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有關文件,這是否意味著,報關通關模式將有重大改變?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38號關于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的公告根據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整體工作安排,海關總署決定調整有關業務模式?,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海關不再受理相關業務。
二、在啟用公路艙單的基礎上,跨境快速通關改革適用范圍擴大至廣東省內各直屬海關。
叁、進出境運輸方式為水運、空運、鐵路、公路且境內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的進出口轉關貨物,在應用安全智能鎖、卡口前端設備、衛星定位裝置等物聯網設備以及卡口控制與聯網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可實行公路轉關作業無紙化。
四、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43號、2012年第53號、2013年第58號、2014年第28號、2014年第45號、2014年第65號、2014年第66號、2014年第68號、2014年第84號、2015年第9號、2015年第10號、2015年第11號、2015年第47號、2016年第29號、2016年第54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7年8月22日